法律主观:居住权是无法 继承 的,需要所有权人和居住权人进行约定, 继承人 可以取得遗产的财产性利益,但无法继承居住权本身。 《 民法典 》生效之后,当事人可以根据下列法律条文设立居住权。
因为阻止这种东西的就是不能善意取得,但是居住权的话可以相当于赠与一样的,没有对价的呀。这就给主张,不能善意,取得带来困难了,因为善于取得要求对价,但是如果是赠予的话就可以绕过善意取得这个对价的要求。但有一点是可以做到的,居住权的设立要求登记啊。所以你得马上申请执行。或者申请保全。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般情况下在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方面有限制,但对居住权并未做具体规定。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般情况下在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方面有限制,但对居住权并未做具体规定。
法律主观:居住权是无法 继承 的,需要所有权人和居住权人进行约定, 继承人 可以取得遗产的财产性利益,但无法继承居住权本身。 《 民法典 》生效之后,当事人可以根据下列法律条文设立居住权。
因为阻止这种东西的就是不能善意取得,但是居住权的话可以相当于赠与一样的,没有对价的呀。这就给主张,不能善意,取得带来困难了,因为善于取得要求对价,但是如果是赠予的话就可以绕过善意取得这个对价的要求。但有一点是可以做到的,居住权的设立要求登记啊。所以你得马上申请执行。或者申请保全。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包括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及居住。
老赖的唯一住房也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在原则上人民法院对“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法院不处置“唯一住房”,虽然保障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居住权,但是这是以牺牲债权人的利益为代价的。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唯一住房不是豁免执行的理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可被法院强制执行。
老赖的唯一住房可以被执行。在法律上,对于债务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债务人,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如果债务人名下只有一套房产,那么该房产可以被查封、冻结并最终执行。如果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被执行人名下“唯一住房”可以强制执行,但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是的,即使老赖只有一套房,也可以执行。在法律上,无论老赖有多少套房产,只要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如果债务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讨。
一套房的老赖欠账不还的,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其房子的。有以下3种情况,即使是唯一住房,同样能执行:如果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须的居住房屋的,比如被执行人为老人,儿子名下有房产,可以保障老人的居住。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逃避债务转让名下其他房屋的。
1、由于居住权是建立在房屋这种不动产之上的,居住权的存在可能会影响房屋的使用、买卖、租赁或抵押,因此居住权是需要进行公示的。 居住权的期限:当事人可自行约定,无约定视为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消灭。当事人可以约定5年、10年、20年甚至终生都可以,如果终生有效,即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才消灭。
2、法律分析:从民法典对居住权规定背后的含义来看,它主要适用的应该不是普通公民之间的平常行为,而是针对公租房、老年人“以房养老”等特殊情况,让享有居住权的这部分人能够更有保障,某种程度上可以解决“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个问题。
3、但传统居住权制度也有其弊端:居住权无偿将所有权的权能分属于两方,妨碍对标的物的改良,不利于经济的发展。
4、可以。法院查封的房子,如果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需,可以居住,但不能买卖、抵押。如果是其他的情况,不可以居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1、可以。很多被执行人以为自己只有一套住房,法院是不会对唯一住房进行处置,根据法律规定需预留5到8年的房屋租金。比如在门头沟法院办理的北京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代某等一案中,在房屋拍卖成交之后,从拍卖款中为被执行人预留了20万余元的房屋租金。
2、被执行人有房产,是可以执行的,法院不执行,显然是违法的行为。当然,法院终本 只是中止本次执行,不等于不再执行了。你仍然可以以被执行人有房产可供执行为由,要求法院继续执行。
3、可以申请法院恢复执行,申请法院恢复执行需要提交的材料:(1)恢复执行申请书;(2)原执行依据(判决书、裁决书等)副本;(3)原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副本或执行和解协议;(4)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以及联系方式。终本只是暂时终结案件的执行,并没有免除被执行人的义务。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包括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及居住。
老赖的唯一住房可以被执行。在法律上,对于债务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债务人,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如果债务人名下只有一套房产,那么该房产可以被查封、冻结并最终执行。如果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但有一点是可以做到的,居住权的设立要求登记啊。所以你得马上申请执行。或者申请保全。另一种方法就是行使债权的撤销权,对于不当处分行为进行撤销,但这里。关于居住权是否是导致财产减少的行为,可能法院会有点争议吧。但事实上它确实会导致财产价值相对于第3人的减少。
老赖的唯一住房也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在原则上人民法院对“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法院不处置“唯一住房”,虽然保障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居住权,但是这是以牺牲债权人的利益为代价的。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般情况下在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方面有限制,但对居住权并未做具体规定。
可以。很多被执行人以为自己只有一套住房,法院是不会对唯一住房进行处置,根据法律规定需预留5到8年的房屋租金。比如在门头沟法院办理的北京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代某等一案中,在房屋拍卖成交之后,从拍卖款中为被执行人预留了20万余元的房屋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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