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用别人的微信法院不会冻结。
法院强制执行可以冻结执行人名下的支付宝、微信相关资产。手机号是执行人但是实名不是执行人的,是算作实名人的资产而不是执行人的资产,所以不能冻结。
银行存款是被执行人的基本财产,执行起来也相对其他财产较为简单。而在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通常情况下要首先通知被执行人并要求申报财产,当然,因情况紧急等情形,法院也可能不事先告之被申请人执行事宜的前提下径行查询银行的存款,并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冻结、划拨等措施。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综合所述,用别人的身份证实名认证,可能会给自己在使用时造成麻烦,例如与手机号或者银行卡绑定名字不同等。用别人的身份证实名认证,可能会威胁到个人隐私的安全,泄露个人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不影响,没有后果。
提供相应的担保,在取得保全申请人的同意后,法院可以解除冻结。
解除被法院冻结的个人资产的方式:1、主动履行债务,再由申请人向法院撤诉,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会解除冻结。2、主动与申请人协商,如果取得申请人同意,则可以由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解除冻结。3、如果法院冻结错误的,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要求解除冻结。如果由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则法院会解除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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