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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诉讼时其主张的相关性质的效力发生变化时,需要变更诉讼请求。变更诉讼请求可以是当事人要求相对方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的更换,也可以是当事人认为提出诉讼时其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发生变化,需要变更诉讼请求。增加诉讼请求和变更诉讼请求的共同点是它们都改变了先前提出的诉讼请求,它们的根本区别是前者是一种量的变化,后者属于质的变化。变更诉讼请求,是指当事人将先前提出的诉讼请求更换为新的诉讼请求,包括原告诉讼请求的变更、被告反诉请求的变更、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诉讼请求的变更。如果用来支持请求的事实和理由没有改变,仅仅是依据赔偿标准计算的赔偿额有所改变,不属于诉讼法意义上的诉讼请求的变更。即诉讼标的额变化未必像普通变更诉讼请求一样,需要重新确定举证期限,而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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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诉讼请求,是指当事人将先前提出的诉讼请求更换为新的诉讼请求。广义的变更诉讼请求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变更原有诉讼请求,二是增加或减少新的诉讼请求事项。前者是在原有的诉讼请求基础上增加新的数量或减少了数量,后者是增加或减少了的诉讼请求事项,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变化的诉讼请求是否超出了原有的范围,如变化的诉讼请求与先前提出的诉讼请求相比只是数量上的增加或减少是变更诉讼请求,如增加或减少了新的诉讼请求项目则是增加或减少诉讼请求项目。

变更诉讼请求的期限是:

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所以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限定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时限,可以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和减少当事人与人民法院的对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条因当事人申请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追加当事人等,致使案件不符合小额诉讼案件条件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前款规定案件,应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或者普通程序审理前,双方当事人已确认的事实,可以不再进行举证、质证。

在判决书详细情况描述里注明原告诉称。。。。。。。,原告当庭变更诉讼请求为。。。。。。。,被告辨称。。。。。。经审理查明。。。。。本院认为。。。。

××市××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199×)建初字第256号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民再字第××号

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原审被告(或原审被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原审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除当事人的称谓外,与一审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

……(写明原审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年××月××日,本院以(××××)×民监字第××号民事裁定,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参加再审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写:“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概括写明原审生效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理由和判决结果,简述当事人提出的主要意见及其理由和请求)。

经再审查明,……(写明再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根据再审查明的事实,着重论述原审生效判决定性处理是否正确,阐明应予改判,如何改判,或者应当维持原判的理由〕。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维持原判的,此项不写)。

……(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写:“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按第二审程序再审的,写:“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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