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对于信用越来越重视,老赖这个词重新进入大众眼帘,一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很多方面都会举步维艰。那么失信被执行人几年撤销?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失信被执行人怎么撤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1、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简单的来说,就是只有你还清欠款、与债权人达成和解、法院裁定你确实无执行能力的,才有可能撤销失信名单。
二、失信被执行人几年撤销?
很多人都认为,只要被列入失信名单几年后就可以自动撤销,也不用还钱了,实际上根本不是这样的。
1、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效期确实是二年(有暴力、威胁、多重失信可以延长1-3年),可是法规中明确写了,只有规定内的第一条(2~6情形)才有纳入期限。
意味着你不履行责任,名单是不会撤销的,到期后会根据案子具体情况而定,因为第一条第一项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撤销注意事项
1)积极履行责任可以提前申请撤销;
2)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不应纳入名单的、已履行责任的、债权人申请删除的三个工作日内删除信息。
撤销完失信多久征信恢复
1、失信被执行人属于司法体系的管辖,已经履行完毕司法文书规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应当移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
2、征信记录属于人民银行征信体系的管辖,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3、在撤销失信名单后,人民会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彻底脱离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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