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账户资金被冻结。
被执行失信之后,失信人的资金账户就会冻结,涉及到的不仅仅是银行卡里的资金账户,连支付宝、微信等资金账户,股票、车辆、土地房产、其他资产等等,都可能被强制执行,按照债务顺序扣还给对应的债权人。
而且冻结已有的账户之外,还无法开设新的账户进行使用:只要被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名单上面有,那么就是进入了信贷的黑名单,上面公布的信息可是有着被执行人的姓名、案由、涉及的标的金额、住址等信息……
在那以后想要从信贷手里拿一毛钱都不要想。毕竟谁也无法知道,这些人会不会再次赖账,有钱也不还……
至于五险一金里面的住房公积金等,都可能被强制划扣……
比如王思聪被爆料,就是因为他的名字也出现在公布的名单里面,而且他的资金冻结到2022年10月……
当然,他本身并不差钱,1.5个亿的标的金额,不过是他爸爸嘴里的一个小目标而已,回家动动嘴,钱就还上了……
实际上,在媒体曝光之后不久,他就把部分的债务给还了……
2、限制高消费,不得乘坐高铁一等座、飞机等交通工具……
有钱不还的人,被公布了失信被执行之后,他们去购买高铁票跟飞机票的时候,就会被提示,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不能进行高消费活动。
至于买房、买车之类的,那就更不要想了……
其实,就是在用这种“寸步难行”的方式,倒闭老赖赶紧还钱。
毕竟,很多借贷纠纷之中,被他们“赖”掉的人,境地比他们还要惨呢……
不过,他们尽管被公布失信被执行,依然可以恢复信用。
每个人在公布被执行的时候,都有对应的案由跟标的,只要按照标的所需要的金额,用资产、现金等物资还清标的金额之后,就会取消对应的失信信息。
不过因为失信而上征信系统的话,则会被保留5年的失信记录。当还清所有欠款之日,满五年之后,才会删除对应的失信记录。
这也是在警示那些失信过的人,哪怕一时还清了,也不要再心存侥幸,想要再“赖账”……不然,那就不只是5年了……
其实现在是信用社会,人无信则不行,征信一旦花了,大数据一下子就会体现出来,你想做什么事情都会受到限制。
欠债还钱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妄图通过赖账的方式来逃避债务,实在是愚不可及的行为。
马云在创立支付宝的时候,想要打造“信用社会”,而实际上,支付宝数据确实记录着不少人的消费数据、收支情况……而除了支付宝,其他的银行同样也有个人资产信息,这些信息跟个人信用系统信息是挂钩的,想赖,完全赖不掉,一赖,则是“遍地开花”,都上黑名单,何苦呢……
构成失信被执行人的条件如下:
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4、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5、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包括的内容如下:
1、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2、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3、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
1、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2、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3、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综上所述,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限制消费令等的情形会被人等为是失信被执行人,需要注意的是,若未成年人是民事、行政诉讼之中的执行人,那么法院不得将该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
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
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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