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结案后怎么消除
失信被执行人,结案了名单,一般依当事人申请,受理申请后3-5个工作日可以删除。
欠债还钱,只要失信人履行债务后,当事人便可以申请将其失信名单删除。一般法院经审查,任务为申请符合规定,会按流程审批删除,确定删除到删除,大约1-2天即可办完。
依据《若干规定》第七条,失信被执行人有以下三种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人有关信息从失信名单库中删除:
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条件: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一、历史被执行人记录怎么删除
1、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历史被执行人记录可以删除:
(1)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二、失信被执行人会受到什么限制
失信被执行人会受到以下限制:
1、将会被限制高消费。无法购房、购车,无法乘坐飞机、高铁,更不能购买一些理财产品、奢侈品;
2、所有银行账户、支付账户都会被冻结;
3、被执行信息会上报到央行征信;
4、不能办理一切银行业务,包括信用卡和贷款;
5、子女无法贵族私立学校;
6、会被限制出境、限制购房、限制炒股等;
8、养老金会被扣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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