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诉讼费不会立案。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
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网上立案适用的案件范围是民商事、行政案件的立案登记。由于法院执行业务系统由最高院开发,正在解决数据对接的问题,所以申请执行的案件暂时未能做网上申请。
民商事案件涉及财产保全的民商事案件暂时不能做网上立案,主要是因为财保的申请需要审查一些原件,网上上传的图片无法判断是否为原件。但可以将有财保的民商事案件在网上做网上立案,并注明有财保,到现场时提交纸质的起诉材料时一并提交财保的申请,即可予以一并审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移动微法院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用上移动“微法院”随时随地可立案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移动微法院”全国版试运行
我国对于案件的处理、嫌疑人的相关信息管理都有相关的规定。有些案件网上可以查询,例如在网上通缉的案犯,而其他的需要在公安部门或者检察院才可以查到,且必须是对有相关授权的办案民警才可以查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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