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复条件
1.
行政处罚涉及一般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特定严重失信行为不予修复);
2.
已履行行政处罚;
3.
行政处罚事项已完成最短公示期(涉及一般失信行为最短公示期为三个月,涉及严重失信行为最短公示期为六个月)。
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方可申请行政处罚信用修复。
二、申请流程
访问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找到具体行政处罚记录,点击“在线修复”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信用修复申请提交承诺后,网站将以短信形式发送修复进度查询码,待网站审核通过后,撤销公示。
三、申报材料
1.
信用修复承诺书;
2.
行政相对人主要登记证照(即营业执照)原件照片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3.
已履行行政处罚相关证明材料(如缴纳罚款发票)原件照片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处罚情节较严重时,还需提供主动参加信用修复培训的证明材料和公共信用报告。
以上材料模板均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获取。
4.
流程指引。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近日公布,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虽然《管理办法》对失信单位进行惩戒,但是同时规定,给予当事人改过自新、提前移出的机会。
《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同时符合三个条件,可以向人社部门申请提前移出失信惩戒名单:
一是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
二是改正之日起至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满6个月。
三是作出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
此外,《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申请提前移出失信惩戒名单时,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已改正欠薪行为证据和不再欠薪书面信用承诺。人社部门在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决定是否予以提前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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