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去“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检索查询,根据当事人的姓名等基本信息或者是判决书的案号,就可以检索到相应的生效判决书全文。
法律分析
不管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还是刑事诉讼,我国均实行“审判公开”制度。所谓审判公开,就是指法院的审判活动要向社会公众公开。具体来讲,不仅法院的庭审过程应当公开,应当允许群众旁听,而且法院的审判结果也应当公开,即公开宣判。此外,公开审判还意味着,法院的审判活动不仅要向社会公众公开,还应当允许媒体进行报道,允许舆论进行监督。常见的保障“公开审判”的制度有:允许旁听、生效裁判文书的公开查阅等。换言之,公众对于裁判文书的查阅权是“公开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为了充分确保公众查阅裁判文书的权利,利用“互联网+”技术便利群众的查阅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中国裁判文书网”这一裁判文书的公开查阅平台。该平台收集了全国各地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以及行政诉讼中的有关文书。根据当事人的姓名等基本信息或者是生效判决书的案号,就可以检索到相应的生效判决书全文。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应当依法、全面、及时、规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二条中国裁判文书网是全国法院公布裁判文书的统一平台。各级人民法院在本院政务网站及司法公开平台设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三条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
(一)刑事、民事、行政判决书;
(二)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裁定书;
(三)支付令;
(四)刑事、民事、行政、执行驳回申诉通知书;
(五)国家赔偿决定书;
(六)强制医疗决定书或者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书;
(七)刑罚执行与变更决定书;
(八)对妨害诉讼行为、执行行为作出的拘留、罚款决定书,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因对不服拘留、罚款等制裁决定申请复议而作出的复议决定书;
(九)行政调解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书;
(十)其他有中止、终结诉讼程序作用或者对当事人实体权益有影响、对当事人程序权益有重大影响的裁判文书。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在互联网上公开裁判文书的规定,裁判文书生效后七天之内,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将裁判文书上网公开。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后,还有15天的上诉期间。只有超过15天不上诉的,判决书才发生法律效力,再来7天之后,法院才可能将裁判文书上网。
法院将判决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无论是当面送达,还是邮寄送达,都很少是同一天,所以,生效时间不能单独以一方收到判决书来计算。所以,一方收到判决书后好多天在网上查不到判决书是正常的。最少要在一个月左右,才可能查到。
扩展资料:
法院判决书注意事项:
刑事判决对被告人所犯的罪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判决。刑事判决书应当载明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籍地、地址、职务、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否被逮捕、拘留日期等。
辩方和公诉人的情况、判决确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
判决、上诉期限和上诉法院。刑事判决一旦产生法律效力,就具有法律约束力。被告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日内,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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