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良记录修复信用修复和信息公开,信用修复和信息公开的关系

第一章总则

信用修复和信息公开,信用修复和信息公开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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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规范信用信息修复工作,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用主体依法享有信用信息修复的权利。除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不可修复的情形外,满足相关条件的信用主体均可按要求申请信用信息修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信用信息修复,是指信用主体为积极改善自身信用状况,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后,向认定失信行为的单位(以下简称“认定单位”)或者归集失信信息的信用平台网站的运行机构(以下简称“归集机构”)提出申请,由认定单位或者归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移除或终止公示失信信息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公示,是指归集机构整合相关信用信息并记于信用主体名下后,对依法可公开的信息在信用网站进行集中统一公示。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失信信息,是指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地方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中所列的对信用主体信用状况具有负面影响的信息,包括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其他失信信息。

本办法所称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是指以法律、法规或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为依据设列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第五条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网站以及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网站(以下统称“信用平台网站”)开展信用信息修复活动,适用本办法。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建立的信用信息系统开展信用信息修复,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党中央、国务院文件对信用信息公示和修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指导信用信息修复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辖区内信用信息修复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信用信息修复相关工作。

第二章信用信息修复的主要方式

第七条信用信息修复的方式包括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终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和修复其他失信信息。

第八条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是指认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将信用主体从有关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移出。

第九条终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是指归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正在信用网站上公示的信用主体有关行政处罚信息终止公示。

第十条修复其他失信信息,按照认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依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建立信用信息修复制度的,由认定单位受理相关修复申请。尚未建立信用信息修复制度的领域,由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受理修复申请。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作出决定后,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更新相关信息。地方各级信用平台网站的运行机构配合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做好信用信息修复相关工作。

第三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的修复

第十二条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申请由认定单位负责受理。

第十三条认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已建立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规定,审核决定是否同意将信用主体移出名单。

第十四条“信用中国”网站自收到认定单位共享的移出名单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终止公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

第四章行政处罚公示信息的修复

第十五条以简易程序作出的对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平台网站不进行归集和公示。

以普通程序作出的对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平台网站应当进行归集和公示。被处以警告、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信息,不予公示。其他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为三个月,最长公示期为三年,其中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消防领域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一年。最短公示期届满后,方可按规定申请提前终止公示。最长公示期届满后,相关信息自动停止公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信息,同一行政处罚决定涉及多种处罚类型的,其公示期限以期限最长的类型为准。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期限起点以行政处罚作出时间为准。对自然人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平台网站原则上不公示。

第十六条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相关程序终结前,除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认定需要停止执行的,相关行政处罚信息不暂停公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终结后,行政处罚被依法撤销或变更的,原处罚机关应当及时将结果报送信用平台网站。信用平台网站应当自收到相关信息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撤销或修改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认为信用平台网站对其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内容有误、公示期限不符合规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撤销或变更的,可以向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提出申诉。经核实符合申诉条件的,申诉结果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反馈,信用平台网站应当及时更新信息。

第十八条提前终止公示对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行政处罚信息,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完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义务,纠正违法行为;(二)达到最短公示期限;

(三)公开作出信用承诺。承诺内容应包括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并明确愿意承担违反承诺的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申请提前终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向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行政处罚机关出具的说明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的责任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意见,或者其他可说明相关责任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材料;

(二)信用承诺书。

第二十条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收到提前终止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信用主体予以补正,补正后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第二十一条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可以提前终止公示;对不予提前终止公示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法律、法规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规定了附带期限的惩戒措施的,在相关期限届满前,行政处罚信息不得提前终止公示。

第五章信用信息修复的协同联动

第二十三条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应当保障信用信息修复申请受理、审核确认、信息处理等流程线上运行。

第二十四条地方信用平台网站运行机构应当配合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做好工作协同和信息同步。

第二十五条信用平台网站与认定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建立信用信息修复信息共享机制。信用平台网站应当自收到信用信息修复信息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公示信息。信用平台网站应当在作出信用信息修复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修复信息共享至认定单位和相关系统。

第二十六条从“信用中国”网站获取失信信息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应当建立信息更新机制,确保与“信用中国”网站保持一致。信息不一致的,以“信用中国”网站信息为准。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应当对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信息更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及时更新修复信息的机构,可以暂停或者取消向其共享信息。

第六章信用信息修复的监督管理与诚信教育

第二十七条信用主体申请信用信息修复应当秉持诚实守信原则,如有提供虚假材料、信用承诺严重不实或被行政机关认定为故意不履行承诺等行为,由受理申请的单位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认定单位及时共享,相关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三年并不得提前终止公示,三年内不得在信用平台网站申请信用信息修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申请修复的信用主体收取费用。有不按规定办理信用信息修复、直接或变相向信用主体收取费用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第二十九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信用信息修复工作的督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改正。

第三十条充分发挥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商会、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等作用,及时阐释和解读信用信息修复政策。鼓励开展各类诚信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 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涉及信用平台网站的信用信息修复相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停止执行。 [1] 

8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简《办法》)。为了更好地实施《办法》,现解释如下:

一、《办法》规定的信用修复的对象和方法是什么?

根据国办发〔2020〕49号文件、《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信用修复的对象包括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标注为经营异常的当事人。

003010第二条根据违法失信的不同情况,提供不同的信用修复方式。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予以除名。标记为个体工商户异常记录状态的,应当恢复。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应当提前停止公示。

二。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10301《办法》的相关规定,《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的信用修复条件:(一)补报当年年度报告并公示;(二)已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三)已经纠正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公开信息;(四)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当事人提出可以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重新取得联系的。

符合以上条件,可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申请业务异常名单信用修复。

3.行政处罚公共信息信用修复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按照同等处罚、分类处理的原则,针对不同领域的行政处罚,综合考虑行政处罚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等因素,设定与违法程度相对应的补救时限和条件,确保处罚与教育相统一。一方面,《办法》第六条规定,一般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六个月后,可以申请信用修复。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领域的行政处罚信息,有效期满一年,才能申请信用修复,进一步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同时规定,当事人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义务,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后,方可申请信用修复,以鼓励违法失信当事人主动改正错误,重新做人。另一方面,《办法》规定申请信用修复前“未因同类违法行为再次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旨在对屡罚屡犯的当事人加强信用监管,避免信用修复被滥用。

四。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修复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的相关规定,《办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一年,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义务,积极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未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重大处罚的,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为了使行政处罚措施与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相衔接,根据《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相应管理措施的期限未满的,不得申请提前迁出”,以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监管

为方便当事人申请信用修复,《办法》第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到市场监管部门或者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同时,《食品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可以通过纸质、电子邮件、短信、网络等方式告知当事人。方便当事人,提高办理效率。

七。信用修复管理中如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信用修复制度旨在鼓励违法失信当事人重建信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003010在保护当事人信用修复权益方面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规定了受理程序。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二是明确工作期限。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信用修复程序,不得无故拖延。三是当事人对市场监管部门的信用修复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监督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实施信用修复。

八。各部门如何进行协同修复?

相关问答:相关问答:如何恢复个人征信?

首先非常感谢在这里能为你解答这个问题,让我带领你们一起走进这个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探讨一下。

如果个人信用征信中有负面信息,经过一定年限以后就会从信用报告中删除,而且,只要个人在以后的信用活动中做到诚实守信,随着时间的推移,新的、良好的记录会逐渐刷新、替代旧的、负面的记录。

一般虽然信用卡逾期还款都要被征信记录如实记载,即使是数额很小,就算10元也会被客观的记录,但如果持卡人能在逾期后及时还款的话,征信记录上也有反映,所以对个人影响不会很大。但如果逾期在三到四个月以上的话,可能就会登上银行黑名单或是被强制停卡,这就会对个人的金融服务产生很大影响。

如果持卡人在用卡时产生了不良记录,那么只要不销卡,这条不良记录就会在两年后就会被后来的记录更替掉。因此,如果不小心在用卡时留下了“污点”,除了要及时还清欠款以外,还需要在以后用卡时小心谨慎,按时还款,不要再次产生不良记录,两年后,之前的不良记录就会被后来正面的信用记录更替,不再影响持卡人的日常生活。

另外,因为征信记录是客观记录信用信息,不做任何主观评价,是否因为这个不良记录拒绝贷款完全是你申请贷款的商业银行自己决定,所以如果情况不是特别严重,也可以向贷款银行说明原因,进行补救。

个人征信记录了你过去所有的信用行为,时刻为你的个人信用评级,直接影响着你生活中的经济活动。

那么征信出了问题怎么解决?

首先我们要知道,征信的问题出在哪儿。一般来说,征信问题有四种类型:黑,白,多,乱。

一、黑

个人征信报告有污点,且性质极为恶劣

造成原因

1、?逾期?。一般会按照“连三累六”来进行判定,也就是说,两年内连续三次逾期或者累计六次逾期,这样的征信就可以被视为征信黑。

2、?不良记录过多?。不良记录包括:民事判决记录、闯红灯、地铁逃票、动车抽烟、水费的缴纳、电信业务、旅游景点不文明行为、执业资格与行政处罚等。

3、?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征信上有法院强制执行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也就是俗称的“老赖”,有钱也不还。

征信黑洗白攻略

1、及时还清欠款和利息

贷款机构向人行上传逾期记录,会有一定周期,通常一个月上传一次。银行贷款也通常会给1-3天的宽限期。在逾期记录没被报送人行之前,主动还款、缴纳逾期费用、找贷款机构说明缘由,都有机会消除逾期记录,防止被上传到个人征信。

2、开具“非恶意逾期证明”

这种措施一般适用于银行类的贷款,包括银行贷款和信用卡,此时,您的不良信息已经被银行上报上去了。所以,如果和银行沟通好了,那么当您在其他平台贷款时,这个证明就能体现出明显价值。

3、保证以后信用记录良好

如果前面的措施都没用,那么逾期欠款还清后,只能保持以后不要再出现逾期。

正常来说,征信报告上面的不良记录会在5年内消除,前提是借款人的欠款全部还清,并且在没有产生新的不良记录,那么5年后,将拥有一份崭新的个人信用报告。而且除房贷以外,大部分贷款只参考两年内的信用记录。

注意:如果是信用卡出现逾期还款的坏账记录,不要立即销卡,否则不良记录没有修复机会。要继续保持良好的消费习惯,修复好信用记录之后再进行销户处理。

4、如果是信息被冒用或者贷款机构的过失导致了逾期,可以去当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交“异议申请”,一般15个工作日就能消除这种不良逾期记录。

一旦成为征信黑,正常的生活会受到限制,家人会被连累,事业也会受到影响。

所以大家平时一定要牢牢记住每笔信贷和每张信用卡的到期还款日,每月准时足额偿还信用卡、房贷、车贷等贷款;在偿还能力范围之内适度透支,不要花的比赚的还多;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变化后,及时与银行联系并更新,确保在紧急情况下银行可以在第一时间联系到你。

二、白

未与银行金融机构发生关系,征信记录空白

造成原因

没有信贷记录,银行或金融机构就不能通过用户个人信用报告来评估其还款能力与还款意愿,无法评估放款风险,也就无法决定是否通过贷款审批以及贷款额度的核定。因此这部分用户会被列入征信白名单。

征信白解决攻略

多提供一些证明工作收入、个人财力的资料,如住房、车、存款、股票、债券或者大额保单等相关资产。这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证明贷款者个人的经济实力和还贷潜力,这也是审批贷款的一个重要参考数据,因此提供相关资产证明有助于征信白户通过贷款申请。

三、多

贷款或者信用卡数量多

造成原因

即使贷款及信用卡不存在逾期行为,但银行或金融机构会认为借款人的负债过高,甚至有可能存在以贷养贷、以卡养卡的风险。

征信多处理攻略

个人申请贷款,负债的月还款额累计最好不要超过月工资的一半。负债包括之前的房贷或者车贷,也包括信用卡、网贷等的债务。

建议信用卡最多不要超过5张,每张卡使用额度不超过8成,以小额多笔消费为宜。

四、乱

征信查询次数多,记录乱

造成原因

很多上征信的贷款平台,借款人只要点击查询一下,这个记录就会显示在借款人的个人信用报告上面,与最终是否下款无关。

不管是本人查询还是机构查询,查询后如果成功下款还好,没有成功下款则会默认为被拒。

而当这种没有下款的查询记录累积多了以后,贷款平台便会认为其近期急用钱,又屡屡失败,说明哪一方面出了问题,因此也很难批准贷款申请。

征信花洗清攻略

1、利用信用卡来养征信,每月按时还款,养成良好的信用记录。

2、网上贷款和信用卡不要频繁申请,否则申请一次记录一次。

3、申请不同银行信用卡要分先后,因为不同银行对信用卡客户要求不一样,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需求来申请信用卡,而不是见一个办卡员就申请一次。

4、贷款前问清楚银行的贷款要求,自己的条件是否符合,不要抱着试一试的态度。

5、在查询征信次数上,最好能做到一个月最多查询三次,一年最多查询十次。

在进行催收的过程中,债卫士小编发现,不少逾期的债务人在面临贷款逾期时,想到的是以贷养贷。本来已是负债累累,结果贷款积贷款,欠债越来越多。更糟糕的是,那些口口声声说帮你暂时还贷的口子,利息可能更高,导致自己在还款的路上越走越远。

在以上的分享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都是个人的意见与建议,我希望我分享的这个问题的解答能够帮助到大家。

在这里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我的分享,大家如果有更好的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还望分享评论出来共同讨论这话题。

我最后在这里,祝大家每天开开心心工作快快乐乐生活,健康生活每一天,家和万事兴,年年发大财,生意兴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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