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案,即说明法院并未对行为人进行刑事审判,未作出有罪判决,因此不会有案底。但不排除在公安机关处,会有相应的事件记录。当然,这个记录完全没有什么实质影响,撤销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报经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出撤销案件报告。
案件撤销是否影响政审,不影响,立案经调查撤销后派出所会给开无犯罪记录证明。案子撤销了就说明不追究责任了,也就意味着没有犯罪或违法,所以公安局并没有列为违法犯罪人员,即所说的有前科的人。所以不妨碍政治审核。
案件撤销了还有记录吗,不会有案底。如果案件被撤消,就没有案底,如果没有发现新的证据证明该案件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公安局是不会再起诉的。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控告。
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1.刑事案件记录的消除时间:刑事记录,尤其是犯罪记录,会长期伴随个人。然而,对于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且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个体,相关犯罪记录应当被封存。
2.违法犯罪记录的认定:行政案件中的违法记录,如行政处罚,仅对被处罚者有影响,可能影响其入伍、报考军警院校等。刑事案件的犯罪记录,也称为案底,是法律制度中对有刑事犯罪前科者的档案记录。
3.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从立案到侦查结束,侦查措施包括传唤、询问、搜查、抓捕等,目的是收集证据和调查案件。
4.证据收集:侦查机关通过调查取证、搜集物证、勘验现场等手段收集案件证据。
5.嫌疑人讯问:嫌疑人将接受讯问,其供述和证言作为案件证据。
6.鉴定和勘验:必要时,侦查机关会委托鉴定机构进行物证鉴定,并对案发现场进行勘验。
7.侦查监督:侦查活动受到检察机关的监督和指导,确保侦查行为的合法性。
8.侦查结束:侦查机关完成证据收集和调查后,案件将被移送到检察机关,由其决定是否起诉。
9.刑事案件的种类: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十类。
10.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别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应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保障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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