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一次是2011年召开的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
此前,中国一共召开过七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
第一次是在1973年,当年8月5日,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正式提出“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32字方针”,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环境保护的战略方针。
彼时,中国接连发生了几起环境污染事件,如大连海湾因陆地污染源使六处滩涂养殖场关闭,许多食品饮料因滥用化学添加剂造成严重危害,官厅水库遭污染,威胁北京饮用水安全等。
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会期半个月时间,充分揭露了中国在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方面的形势严峻,由于会议列举的大量事实令人们震惊,以致周恩来总理决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有党、政、军、民、学各界代表出席的万人大会,把环境保护推向了社会。
随后,从1973年至今,45年间,国务院先后召开7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为解决中国的环境问题做出了一系列重大的决策,为中国的环境保护工作指明方向。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2. 1979年9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原则通过了该法律的试行版本。
3. 1983年12月31日,在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环境保护被明确为国家的一项基本政策。
4. 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 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对法律进行了修订。
6.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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