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在互联网设立中国裁判文书网,统一公布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
各级人民法院对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裁判文书质量负责。
第三条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指定专门机构负责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管理工作。该机构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上传裁判文书;
(二)发现公布的裁判文书存在笔误或者技术处理不当等问题的,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三)其他相关的指导、监督和考评工作。
第四条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
(二)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
(三)以调解方式结案的;
(四)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
可以查到。
但是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在网上查不到。
2014年及以后生效裁判文书可以去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2014年以前的案件需要到判决法院查询。
2014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正式实施。该司法解释明确,最高法在互联网设立中国裁判文书网,统一公布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中西部地区基层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时间进度由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并报最高法备案。
扩展资料:
中国人民法院对判决的某些重大、典型的案件张贴文字布告,是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一种形式。布告张贴需要有以下注意事项:
(1)审查好布告内容。
(2)控制张贴范围。
(3)文字简练通顺,要有专人校对,杜绝发生差错。
张贴布告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审查好布告内容。对有关国家机密、反动谣言和阴私细节不要在布告中引用,对事实和法律的叙述引用必须准确得当;
(2)控制张贴范围。应限于判决法院所在的市、县,或罪犯在当地有严重罪恶及民愤的地区;
(3)文字简练通顺,要有专人校对,杜绝发生差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刑事判决布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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