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黑名单通常是指在日常生活中,外界媒体或持卡人用来描述“个人的信用卡或贷款有严重逾期还款的记录”的一个习惯用词,也指“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黑名单一词来源于世界著名的英国的牛津和剑桥等大学。在中世纪初这些学校规定对于犯有不端行为的学生,将其姓名、行为列案记录在黑皮书上,谁的名字上了黑皮书,即使不是终生臭名昭著,也会使人在相当时间内名誉扫地。学生们对学校的这一规定十分害怕,常常小心谨慎,严防越轨行为的发生。
扩展资料
银行十分看重借贷人的个人信用记录,如果借贷人因为信用不好而被银行列入黑名单,那么,短时间内想要再次向银行申请贷款是基本没戏了。但这也并不是无路可走了,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进行贷款:
1、贷款公司。与银行相比,贷款公司对借贷人的要求并不那么严格,但毕竟看着的是抵押物品,
2、民间借贷。只需借贷双方协商好有关贷款事宜后,在签订贷款合同之后,就能获得贷款,但费用往往较高。
3、网络借贷平台。网络借贷平台目前已经成为一种潮流,比起民间借贷和贷款公司,大家更相信网络借贷平台,一般的网络借贷平台都是操作简单,下款快,但是在这里也要注意:网络借贷平台风险也会比较高,在借款之前一定要详细了解这一平台的基本信息,多与朋友沟通,朋友推荐的大多会比较靠谱,当然安全性也要靠自己把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征信黑名单管理办法百度百科——征信
没有规定具体时间,一般来讲,被执行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从“黑名单”中将其删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九条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
扩展资料:
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参考资料:人民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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