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院采用具有执行联动效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制度向有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由受通报单位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施以信用惩戒。关单位定向通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由受通报单位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施以信用惩戒:
1、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其他方式曝光。
2、限制在发展和改革部门办理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
3、限制在国土、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权属变更等手续。
4、限制在住建部门办理工程项目规划审批。
5、限制开展工程招投标业务。
6、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办理信用卡。
7、限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
8、限制发行公司债券。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我知道的失信新规定有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所以大家到了还款期忘了还款的话,也没有关系,只要在宽限期内还款即可。如果超过还款宽限期还没有还款,随着时间的推移,承担的后果就会越来越严重。首先承担的后果就是费用增加,逾期时间越久,所承担的罚息就会越多。
除了承担罚息以外,还会影响到个人信用,如果个人信用有了污点,可能就会影响今后的贷款以及办理信用卡,可能还会影响到房贷车贷。除此之外,如果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里,以后想要乘坐高铁、飞机都会受到限制,甚至还会影响子女上重点学校。
可能不少人是贷的网贷产品,会认为办理的网贷是不上征信的,即使逾期不还也没有关系。其实不是这样的,即使网贷产品不上逾期,但是不良记录会在网贷大数据上展现,可能还会上网贷黑名单里,具体情况可以借助力优数据公众号查询一下就可以知道,里面有详细的网贷逾期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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