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失信被执行人执行完毕后,失信名单将会被删除,但法院会保留有记录,但这些记录社会是查询不了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失信被执行人案例撤销后,失信信息就会删除。不过法院可能还会保留有记录,法院内部会有相关文件,只是社会上一般在撤销后就查不到了。
而进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效期一般是两年;情节严重的话,有效期可延长一至三年,大概也就是五年左右。
如果想要法院提前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就要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
待失信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亦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等,就可以去申请撤销。法院经过审查,就会对符合规定的,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其失信信息。
而若是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却被纳入进去的话,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撤销,法院也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正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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