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公告需要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心进行注销,与注册的方法一样。
消除步骤大致为:
1.首先搜索找到你公司登记机关所在的省的公示系统,点开“企业信息填报”,选择联络员登录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2.登录后点开第四个模块“简易注销公告填报”。
3.填写完提交,四十五天后携带注销登记材料到登记机关窗口办理注销。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心查询不到就是注销成功了。企业信用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消除后,风险预警网上面的也会随之变更状态。
拓展资料: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于2014年2月上线运行。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许可审批、年度报告、行政处罚、抽查结果、经营异常状态等信息。(不含港、澳、台地区企业信息)
公示内容
一、工商公示信息
该部分信息由工商部门提供,从2014年3月1日起,商事主体通过各级工商机关使用省局业务系统办理登记或备案等业务完毕后,该商事主体的信息实时同步在此系统公示。(不含港、澳、台地区企业信息)
1.登记信息
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投资人信息及企业变更信息。
2.备案信息
包括企业主要人员信息及分支机构信息。
3.行政处罚信息
包括企业因违反工商行政法律法规被工商部门作出处罚的记录。
二、商事主体公示信息
该部分信息主要是由商事主体按照规定报送、公示的年度报告信息和获得许可的信息,商事主体对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对于行政处罚信息,其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时长为5年,5年内未发生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信息会删除。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于2014年2月上线运行。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许可审批、年度报告、行政处罚、抽查结果、经营异常状态等信息。(不含港、澳、台地区企业信息)
拓展资料:
工商公示信息
该部分信息由工商部门提供,从2014年3月1日起,商事主体通过各级工商机关使用省局业务系统办理登记或备案等业务完毕后,该商事主体的信息实时同步在此系统公示。(不含港、澳、台地区企业信息)
1、登记信息
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投资人信息及企业变更信息。
2、备案信息
包括企业主要人员信息及分支机构信息。
3、行政处罚信息
包括企业因违反工商行政法律法规被工商部门作出处罚的记录。
商事主体公示信息
该部分信息主要是由商事主体按照规定报送、公示的年度报告信息和获得许可的信息,商事主体对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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