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时间公告了可以撤销,但必须在开庭公告期限届满后才可以撤销,具体情况下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撤销的程序应当由司法机关审查认定后作出,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
一、开庭时间公告了可以撤销吗?
可以撤销,开庭公告是由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向社会公众公布的法律文书。在人民法院工作中,公告的使用非常广泛,法院公告按程序可分为非诉讼公告和诉讼公告。是法院就某些诉讼活动或者特定人和事,依法向社会公开发布和张贴的告示性司法文书。《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七条,庭前准备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第一百三十八条,法庭调查顺序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第一百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管是否公开审理,判决都需要公开。
在关开庭公告的具体情况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处理,但对于公告的具体情况应当对照司法判决的具体情况来处理,一般情况下应当对开庭公告的具体时间、开庭公告的具体程序进行明确,但如果诉讼案件有变动的可以撤销相关公告。
查询流程
首先,您需要在微信中搜索并关注“上海法院12368”公众号,点击进入该公众号的主页面,如图所示。
接下来,在公众号下方菜单栏中找到并点击“沪法纵览”,然后在弹出的子菜单中选择“开庭公告”,点击进入开庭公告查询页面。
在开庭公告查询页面,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关开庭公告信息,包括法院名称、原告、被告以及开庭日期等。如果您无需查询开庭公告信息,可以在页面右上角点击“因故取消查询”按钮,退出查询流程。
通过以上步骤,您就可以轻松查询到所需的开庭公告信息。如需进一步了解详情,可以随时访问该公众号的“沪法纵览”栏目,进行详细的操作指引。
如果在查询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以通过公众号底部的“联系我们”或“在线客服”功能,寻求帮助和支持。
请注意,查询开庭公告信息时,请务必确保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以便获得最精准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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