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一、正文回答
1、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进行举报;
2、根据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并将信息通报相关部门;
3、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和对当事人实施惩戒,应当遵循依法行政、公平公正、统一.规范的原则;
4、税务机关通过建立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信息系统和利用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等渠道,对外公布并由相关部门根据这些信息对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和管理措施。
二、分析
税务机关应当在失信主体确定文书送达后的次月15日内,向社会公布下列信息:失信主体基本情况;失信主体的主要税收违法事实;税务处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及法律依据;确定失信主体的税务机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布的其他信息。
三、相关法律
税务机关对当事人依法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未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后,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行政诉讼,或者人民法院对税务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复议决定作出生效判决、裁定后,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确定其为失信主体。
四、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如何操作?
打开国家税务局网站,在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中输入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财务负责人姓名和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号码。输入完毕后点击检索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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