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赋予了信用主体修复信用信息的权利。除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只要满足相关条件,信用主体皆可申请信用信息修复。
企业进行信用信息修复流程如下:首先,访问“信用中国”网站(),搜索需要修复的主体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获取企业信用档案。接着,检查档案中需要修复的行政处罚记录。若在线申请修复按钮为红色,表示已达到政策规定的最短公示期(通常为三个月至三年,某些领域如安全生产和消防可能为一年),即可提交信用修复申请;若为灰色,则表示未达到公示期,不可提交。
准备信用修复材料至关重要。需提交《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接着,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证明责任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材料。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准予信用修复决定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其他领域则由处罚机关出具相关证明。若处罚内容包括“罚款”,需上传缴纳罚款的票据(需原件或复印件企业盖章);涉及“责令改正”等内容,则需提供处罚机关出具的整改证明材料或《“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申请表》,并由处罚机关盖章。
填写《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承诺书》,确保单位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处罚机关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等信息准确无误。材料模板可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
接下来,选择处罚机关所在地作为受理地点,填写企业经办人信息(姓名、电话、邮箱),并接收短信验证码。完成信息填写后,提交修复材料。审核期限为7个工作日。
经办人可通过“办理进度查询码”在线查看信用修复的受理情况、审核进度和结果。修复结果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在申请过程中,务必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客观、准确,并妥善保留相关法律文书、文件和票据,如:行政处罚决定书、整改通知书(如有)、整改复查报告(如有)以及非税收入罚款通知书和缴纳罚款的各种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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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处罚,是指环境保护行政机关依照环境保护法规,对犯有一般环境违法行为的个人或组织作出的具体的行政制裁措施。其直接结果是确定环境行政责任,包括罚款、责令、停产等多种具体形式。
1.不能享受银行信用低息贷款。
2.不能享受高新产业国家补助。
3.不能享受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授予荣誉称号等。
4.所有行政处罚都会在银行系统中产生(不良记录)。
5.通报至政务系统,上市可能被限制,严重将会被政府机关列入企业
一般失信行为修复性质较轻、情节轻微、社会危害程度较小的行政处罚信息,在网站最短公示期为三个月,最长公示期为一年(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修复流程1、失信主体联系修复机构”配合协助进行信用修复。
2、失信主体向行政处罚归属地信用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信用修复承诺书原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失信主体主要登记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包括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
(3)已履行行政处罚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主要包括缴罚款收据等),并加盖公章。
(4)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决定书》
一、以下几种情况不予修复:
1.在最短公示期三个月内的行政处罚信息;
2.属于严重失信行为(详见附件1)的行政处罚信息;
3.在信用修复后一年内再次被给予的行政处罚信息;
4.失信主体因行政处罚而被列入失信受惩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的,按照相应名单管理要求公示和开展修复;
5.经行政处罚决定部门认定的,或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不可修复的行政处罚信息。
二、满足修复条件后,准备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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