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撤销与时间无关,如果被执行人具有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1.法院已经宣布屏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可能是因为你满足了相关条件,使得这些记录得以撤销。从法院作出决定到实际删除记录,可能需要最长三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2.如果三天后记录还未删除,你可以再次申请。请注意,一些机构可能会爬取法院数据,更新可能较慢。建议你在官方渠道查询最新信息。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必须满足特定条件才能从名单中被删除。如果只是法院某个负责人员表示可以“屏蔽”名单,这不一定产生效力。被执行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或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
4.对于错误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人民法院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如果失信信息记录不准确,人民法院也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正。
5.这意味着,从法院作出删除决定到实际在系统中撤销信息,有三个工作日的时间。请提问者对此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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