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
个人征信出现不良记录会在还清欠款之日起五年后自动消除。
不良信用记录公民在与银行发生借贷行为时,产生逾期还款或者未按约定还款行为时,银行将相关信息递交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将上述行为写入公民的个人信用记录,这样的记录就称为不良信用记录。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入银行不良记录:
1.客户在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或在银行及同业账户(包括住房贷款、汽车消费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信用卡等)状态逾期,或一年内出现一次逾期九十天以上不良记录(即逾期状态标志为“4”)。
2.通过其他征信渠道获悉客户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因违规用卡等行为被列入银行、同业、或征信机构不良客户信息库;
(2)存在作为被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3)有恶意骗取银行资金行为;
(4)正在服刑期间或近7年内曾有过刑事犯罪记录。
3.经发卡行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行为。
4.客户在银行征信系统12个月内曾经出现过逾期60天以上不良记录(即逾期状态标志为“3”)。
如果能保证最低还款金额,只是要加收贷款利息,那样就不算是逾期,也不会有不良记录,不良记录是恶意透支后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
真正的不良记录会有什么后果:
一、影响贷款
如果有不良征信记录,影响银行贷款,特别是像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国有银行,如果个人记录严重的是不给贷款的,特别是个人贷款,影响信用卡审批。
二、影响出行
如果有不良征信记录,之前逾期不还款会被纳入征信系统,个人的出行也会受到影响。比如无法乘坐飞机、火车等;
三、影响就业
很多大公司在你入职前都会对你进行背景调查,如果查到你的不良征信记录,那肯定是没办法入职了;
四、影响家庭
不良征信记录除了对自己有影响外,对家庭也是有一定影响的,比如夫妻双方之间某一个人信用记录不良,那么另一个人想要贷款买房买车,也会被拒绝
没有规定具体时间,一般来讲,被执行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从“黑名单”中将其删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九条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扩展资料: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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