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被执行人是指在过去某一时间段内,曾经被法院或其他法律机构判决需要履行某种法律义务或赔偿责任的个人或单位。当被执行人未能按照法律判决履行其义务时,可能会被记录在相关法律执行系统中,形成历史被执行人的记录。
一、历史被执行人的含义
历史被执行人,顾名思义,指的是在历史上某一时期,因未履行法院或其他法律机构的判决而被列入执行名单的个人或单位。这些判决可能涉及金钱赔偿、行为履行等多种类型。一旦成为历史被执行人,这一记录将被保留在法律执行系统中,作为个人或单位信用评价的一部分。
二、历史被执行人的影响
历史被执行人的记录对个人或单位的信用和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在金融领域,银行、信贷机构等在进行贷款审批时,往往会查询申请人的历史被执行人记录,以评估其信用状况。此外,在商业合作、招聘等方面,历史被执行人记录也可能成为考量因素之一。因此,避免成为历史被执行人对于维护个人或单位的信用和声誉至关重要。
三、如何避免成为历史被执行人
要避免成为历史被执行人,首先要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行为合法合规。其次,在涉及法律纠纷时,应积极与对方协商解决,避免走到法律执行阶段。如果确实需要履行法律判决,应按时足额履行义务,以免被列入执行名单。此外,对于已经存在的历史被执行人记录,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或改善,如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履行未完成的义务等。
综上所述:
历史被执行人是指曾经被法院或其他法律机构判决需要履行法律义务或赔偿责任的个人或单位,其记录对个人或单位的信用和声誉具有重要影响。为避免成为历史被执行人,应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并在涉及法律纠纷时寻求妥善解决方式。对于已经存在的历史被执行人记录,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或改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和中止执行法》
第一条规定:
本法规定了执行程序的基本原则、执行措施和执行程序,适用于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活动。被执行人应当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接受人民法院依法进行的执行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如果已经履行全部判决内容、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等情形时,应该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删除。
执行人可以进行以下操作:
1、履行法律义务:被执行人可以履行法院给出的相关判决或者裁定,及时支付欠款、履行合同、清偿债务等义务。在履行完义务后,承办法官会出具相关证明。
2、申请解除执行:被执行人可以委托律师或个人前往法院申请解除执行,即撤销之前的执行或查封措施。在解除执行后,承办法官也会出具相关证明。
3、申请失信记录修复:如果被执行人已经履行法律义务,但仍被列为“被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失信记录修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交纳规定的申请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操作都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和材料,并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处理时间也比较长,需要耐心等待。如果被执行人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可以咨询律师或者调解员,寻求更多的帮助和方法。
失信被执行人会受到以下限制:
1、将会被限制高消费。无法购房、购车,无法乘坐飞机、高铁,更不能购买一些理财产品、奢侈品;
2、所有银行账户、支付账户都会被冻结;
3、被执行信息会上报到央行征信;
4、不能办理一切银行业务,包括信用卡和贷款;
5、子女无法贵族私立学校;
6、会被限制出境、限制购房、限制炒股等;
8、养老金会被扣走。
综上所述:在遇到被执行人信息记录无法删除的情况时,被执行人可以通过履行法律义务、申请解除执行、申请失信记录修复等方式,来实现信息记录的删除。但是,需要承认的是,法院对于被执行人信息的公开是保护债权人和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对于执行情况的公开也有助于落实法律的公正和透明。因此,任何人都要保持守法守信的良好作风,遵守法律规定,以避免“被执行人”身份带来的不良后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九条
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
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正失信信息。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5、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6、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7、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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