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生效的判决书可以撤销。
【法律分析】
已经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如何撤销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部分或者全部违法,从而判决部分或全部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并可以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种判决形式。对出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是可以撤销的。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的,可以由原判决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撤销或者在上诉审判中撤销。撤销判决是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的部分或者全部否定。适用条件为: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具体行政行为只要备上述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即可作出撤销判决。人民法院在作出撤销判决的同时可以责令被告重新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被告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但人民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受该条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或者抗诉,经过审查后,应当参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八条和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分别情形用裁定驳回上诉、抗诉,或者撤销、变更原裁定。
当事人向做出判决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不公开文书即可,法院会走程序层层审批,才能撤销。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裁判文书都是由法院经过当事人相关信息屏蔽处理,由全国各法院统一上传上去的。
撤销网上的裁判文书的方式是当事人向做出判决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不公开文书。法院经过各种程序层层审批,才能撤销。应当公布的文书有刑事、民事、行政判决书;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裁定书等。
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联网公布:
1、涉及国家秘密的;
2、未成年人犯罪的;
3、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
4、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
5、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人民法院在对裁判文书进行公布时,会对相关隐私进行删除,但在互联网公开的判决书如无不得公开的法定理由,不会给予撤销。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第三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
(一)刑事、民事、行政判决书;
(二)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裁定书;
(三)支付令;
刑事、民事、行政、执行驳回申诉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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