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与被执行人单独达成和解协议。这种情况属于个人之间的行为,与法院的判决无关。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履行你们之间的和解协议,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继续履行原判决。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解协议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会议之间就债务清偿、避免破产清算所达成的书面契约。和解程序开始后,为达成和解协议,债务人须向债权人会议提交和解协议草案,供其审_讨论。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和解协议,交法院裁定是否认可。法院裁定认可后,发布公告,中止破产程序。和解协议自公_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通常,和解协议包括对债务人减免清偿债务的数额,债务清偿期限,清偿方式,债务清偿的担保等内容。是由债务人提出草案、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法院认可的关于清偿债务的协议。债务人提交的和解协议草案的内容应当包括:清偿债务的财产来源;清偿债务的办法;清偿债务的期限等。一、双方债务纠纷的情况、金额。二、债务人承认的债务事实。三、债务人偿付债务的期限与金额。四、债务支付的优惠。五、延迟付款的后果。六、双方签字、生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并径行开庭审理的,可以当场口头委托诉讼代理人,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一,原告和被告和解可以撤诉:
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开庭审理的案件,原告在判决前,可以撤诉;但是原告撤诉是否准许,应当由人民法院裁定。如果原告的诉讼违法,不但不能撤诉,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如果原告的撤诉法院没有支持,诉讼程序就必须继续进行。
原告仍然应当配合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如果在接下来的审理过程中,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二,原告撤诉需要提交请求书:1、撤诉,即撤回起诉,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是行使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起诉后又撤诉,是原告对起诉权的一种处分行为。一般情况下,原告自行申请即可。
2、原告起诉后,被告已经应诉的情况下,原告又撤诉,或者撤诉后再起诉,剥夺了被告因应诉取得的诉讼权利,给被告造成了讼累和经济和精神损失,给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造成重复劳动,因此,原告的撤诉行为虽然是处分自己权利的行为,但是也侵害了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因此在一些特殊案件中有时人民法院会征求被告的意见,如果被告不同意原告撤诉,人民法院应当不准予其撤诉。
三,原告和被告和解之后撤诉的后果:其一,无论是原告申请撤诉得到法院裁定准予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其直接的法律后果都是导致诉讼程序的终结。
其二,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其三、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拓展资料【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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