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良记录修复终本案件消除了为什么还查的到案底,终本案件已经履行了为什么还不删除

法律并没有这样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终本案件消除了为什么还查的到案底,终本案件已经履行了为什么还不删除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被告人身份情况不明的几种情况:

1、是没有户籍材料。被告人在被讯问时虽交待了自己的户籍所在地,但侦查机关在发出公函到被告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求证时,往往既没有收到肯定被告人身份的回函,又没有否认被告人所说的户籍的回函,造成被告人的身份不明。

2、是户籍材料与被告人陈述不符。有的被告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虽有回函,但在庭审时,审判人员在核实被告人的家庭情况时,经常会发现被告人对家人的陈述与户籍材料的有出入。

3、是回函中没有被告人的照片。按照有关办案的程序,公安机关在抓获被告人后,即对被告人进行照相存案,并将附有被告人照片的询问函一并邮寄给被告人户籍所在的派出所,派出所据此作出该人户籍是否就在其辖区内。但派出所的回函绝大部分在被告人照片一栏空缺,造成只有文字印证,没有照片证实。

4、是农历与阳历的混同使用造成被告人身份情况的混乱。我国某些地方,特别是农村,仍存在以农历计算出生日期的习惯,但户籍是以阳历为记录的,所以在户籍登记时会造成以农历的出生日期作为阳历的出生日期记录。

5、是被告人为逃避罪责等不正当的原因,故意提供虚假的身份情况,使侦查机关对其身份无法核实。

扩展资料

被告人身份情况不明可能造成的后果:

被告人的身份情况不明,即犯罪主体不明确。构成犯罪的四大要件中,对犯罪主体的基本要求有两点:一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二是达到刑法规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可以通过司法鉴定进行评定。这种评定,是在客观事实基础上对被告人刑事责任能力的主观认定。

但被告人犯罪年龄是客观事实,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和操纵。年龄的不确定,可能会造成未到法定构成犯罪的年龄,或是虽达到一定的年龄,但依刑法只是承担部分刑事责任,却被作为完全负有刑事责任能力人而被追究刑事责任,另一种情况是被告人虽已达到负完全刑事责任年龄,但却虚报年龄,逃避罪责。上述情况的发生,会造成不应受刑事处罚的人却被处罚,而应受刑事处罚的人却得以逃避罪责或被从轻处罚。

还有一种情况是假冒他人身份或冒名顶替。在审判实践中,当被告人被抓获后,为逃避罪责,会以他人的名义接受处理。其行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避免家人知道其被抓的情况,企图在被处理后能不留案底。

法律分析:终本案件满五年后如果出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恢复执行的情形时可以立案,就算满五年也不影响,也在其可以立案的时间期限内。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通知》第六条下列案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恢复执行案件予以立案:(一)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三)执行实施案件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报结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恢复执行的;(四)执行实施案件因委托执行结案后,确因委托不当被已立案的受托法院退回委托的;(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而终结执行的案件,申请执行的条件具备时,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通知》第十四条除执行财产保全裁定、恢复执行的案件外,其他执行实施类案件的结案方式包括:(一)执行完毕;(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三)终结执行;(四)销案;(五)不予执行;(六)驳回申请。

企业信用修复先修复培训诉讼服务网开庭公告网庭审公开网法院公告网信用中国 行政处罚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环保处罚 其他处罚等..

联系我们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裁判文书 诉讼开庭公告 立案信息等...爱企查 启信宝 水滴信用等天眼查 企查查O快O

裁判文书网 最高法 执行信息公开网审判流程公开网.

加盟欢迎同行渠道合作
电/微:18703823046
十几年只做一件事企业信用修复

广告长期有效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