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被纳入“失信人黑名单”,在很多方面有影响,比如买房、买车、高消费都会受到限制。不少人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失信被执行人,那么应该怎么撤销呢?如何解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纠正。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作出决定予以纠正。第七条规定,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纠正。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作出决定予以纠正。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满1年后可申请信用修复。
一、一般失信行为修复
性质较轻、情节轻微、社会危害程度较小的行政处罚信息,在网站最短公示期为三个月,最长公示期为一年(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修复流程
1、失信主体登陆“信用中国”网站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板块或在现场受理网点提交材料。
2、失信主体向行政处罚归属地信用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信用修复承诺书原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失信主体主要登记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包括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
(3)已履行行政处罚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主要包括缴罚款收据等),并加盖公章。
(4)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决定书》(如有)。
3、失信主体完成提交材料,且行政处罚信息已经满足最短公示期要求,经网站主办单位审核通过后,可由网站撤下公示。
二、严重失信行为修复
违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程度较大的行政处罚信息,在网站最短公示期为六个月,最长公示期为三年(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修复流程
1、失信主体登陆“信用中国”网站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板块或在现场受理网点提交材料。
2、失信主体向行政处罚归属地信用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信用修复承诺书原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包括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
(3)已履行行政处罚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主要包括缴罚款收据等),并加盖公章。
(4)主动参加信用修复培训的证明材料。
(5)由综合信用服务机构试点单位和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3、失信主体完成提交材料,且行政处罚信息已经满足最短公示期要求,经网站主办单位审核通过后,可由网站撤下公示。
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由于失信行为特别严重,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按最长公示期(三年)在网站公示,公示期间不予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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