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情况符合不应当公示的情形时,您可以申请法院将该判决书不予公示;如果属于应当公示的判决,您可以申请将您的身份信息、住址删除。行动建议
1、及时与承办法官联系,如果您的情况符合不应当公示的情形时,您可以以书面的方式告知法官,要求其不予公示;如果属于应当公示的判决,您可以申请法院将您的身份信息、住址删除;
2、提交书面的判决不予公示的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说明不应当公示的理由,要求法院撤回,至少申请法院将您的身份信息、住址删除。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
(一)刑事、民事、行政判决书;
(二)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裁定书;
(三)支付令;
(四)刑事、民事、行政、执行驳回申诉通知书;
(五)国家赔偿决定书;
(六)强制医疗决定书或者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书;
(七)刑罚执行与变更决定书;
(八)对妨害诉讼行为、执行行为作出的拘留、罚款决定书,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因对不服拘留、罚款等制裁决定申请复议而作出的复议决定书;(九)行政调解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书;(十)其他有中止、终结诉讼程序作用或者对当事人实体权益有影响、对当事人程序权益有重大影响的裁判文书。
2、对于下列几种依法应不予公布: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
(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
(四)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
3、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中告知当事人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时,应当对下列人员的姓名进行隐名处理:
(一)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中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二)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证人、鉴定人;
(三)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4、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时,应当删除下列信息:
(一)自然人的家庭住址、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健康状况、车牌号码、动产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编号等个人信息;
(二)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银行账号、车牌号码、动产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编号等信息;
(三)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
(四)家事、人格权益等纠纷中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五)涉及技术侦查措施的信息;
(六)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公开的其他信息。
对于企业而言,如何合理地屏蔽裁判文书中的敏感信息,以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本文将探讨企业在裁判文书公开过程中如何屏蔽信息,以及如何申请裁判文书不公开的相关问题。
一、企业裁判文书怎么屏蔽信息
根据中国法律,裁判文书原则上应当向社会公开,以保障司法透明度和公众的知情权。然而,也存在一些例外情况,允许文书不公开或对特定信息进行屏蔽:
涉及国家秘密:如果裁判文书涉及国家秘密,那么文书不得公开。
个人隐私: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如婚姻家庭、继承等,相关信息可以不公开。
商业秘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可以申请对相关信息进行屏蔽。
未成年人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相关信息不得公开。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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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申请裁判文书不公开
如果企业认为裁判文书公开可能损害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不公开或对特定信息进行屏蔽:
提出申请:企业应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不公开的理由。
法院审查:法院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理由成立,可以决定对裁判文书不公开或进行信息屏蔽。
第三方异议:如果有第三方对公开裁判文书提出异议,法院也会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上诉机制:如果企业对法院的决定不服,可以通过上诉等法律途径寻求救济。
企业在面对裁判文书公开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积极采取措施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申请裁判文书不公开或对特定信息进行屏蔽,企业可以有效避免敏感信息的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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