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执行人要多久才能解除
1、失信人员解除的时间一般需要一至三年才能消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2、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二、失信人员不能有什么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如果被申请执行人在完成履行义务后,法院在20天以上迟迟不解除其失信人名单,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法院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如果超过这个时间不删除,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投诉,法院应当对案件承办人员进行处理。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特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3.如果存在纳入期限,不适用上述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4.第十三条规定,如果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公布、撤销、更正、删除失信信息,应当参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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