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因为根据国家政策,为了社会和谐,法院会先行进行调解,如果达到一致,就可以执行和解。执行和解无非是几种方案: 1、被执行人分期给付欠款; 2、申请人少要一部分,被执行人也相应少给一部分,款项分期或一次性给付; 3、被执行人以其他财产或者有价值的事项抵偿欠款,申请人认可法院调解也是减少强制执行引发的冲突。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1.被执行人对失信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纠正。有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进行审核,申请成功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被执行人;
2.被纳入失信人名单的期限为2年,情节严重则延迟1-3年。期限届满以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会被撤销
3.失信人为未成年人的,不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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