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是司法实践中很常见的问题,实际是法院判决履行和执行的问题。
根据各地法院的统计,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自觉履行的,多数法院在30-50%左右,比前几年多了一些,但是实际上还是很多。也就是说,法院生效后,大体上有一半以上的被告根本不理睬法院的判决。
第一个问题:法院判决在十日内履行,被告不理睬怎么办?一般来讲,法院判决的时候,已经考虑了被告逾期履行的问题。如果法院的判决被告不按期履行,需要加收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一般是从履行期最后一天开始计算,每日按万分之1.75计算利息。这个利息相当于年利率6.44%。
例如,法院是这样判决的: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十日内归还原告本金十万元、利息三万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是这样的规定:被执路人未按裁判、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息金。被执路人未按裁判、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强制执行
为了进一步明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含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第二个问题:怎样算是法院判决生效。
首先有一个一审判决上诉期的问题。如果是一审判决,上诉期是15天,自收到一审判决的第二天开始计算十五天,如果最后一天是节假日或者正常休息日的,顺延至第一天工作日。
上诉期内,任何一方提出上诉,一审判决不生效,进入二审程序。如果上诉期内双方都不上诉,则判决书送达双方判决即为生效。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没有上诉期的问题,一经送达双方即发生效力。
打击老赖
确定判决是否生效,比较简单的方法是问一下相关法官,他知道一审判决后是否有上诉,以及二审判决是否送达。如果判决生效了,可以由法官开一份判决生效证明书(注意需要盖法院公章)。
第三个问题:如果判决生效后,败诉方一直不履行怎么办?
如果判决生效后,败诉方一直不履行,只能走强制执行的路子。胜诉方注意一定要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执行局,或者和一审法院同级的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两年期限内不申请,以后再申请,法院执行局也可能会受理,但是如果被执行人以执行逾期为由提出抗辩,法院很可能裁定不予执行,这样胜诉方可能永久失去强制执行的权利。
另外执行费不需要申请人预交,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四个问题:怎样申请强制执行
从法官那里拿到判决生效证明后,连同相关资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已生效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强制执行申请书,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等到一审法院执行局或财产所在地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有的法院是在立案大厅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另外现在多数法院可以网上受理强制执行申请。也就是在法院的官网上或者诉讼服务网上的“网上立案”窗口,用当事人身份证注册一个用户名,登陆进去按提示操作即可完成强制执行申请立案工作。
依法打击拒执
后边便是强制执行程序。执行局审查立案后,会给被执行人传票,要求到法院执行局申报财产、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义务。如果被执行人不为所动,执行局可以拘留罚款、网上查询冻结被执行人财产。
在这个过程中,申请人绝不是递交一纸申请就等着拿钱,而是需要密切配合执行局的工作,例如提供被执行人行踪、财产线索等。
另外,强制执行过程中,为了简化进程,可以尝试和被执行人进行沟通,如果双方有商量的余地,可以到法院执行局,在法官见证下做一个执行和解协议,这样相对来说双方对立情绪差一些,但是遇到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能和解结案的希望并不大,除非申请人已经掌握了一些关键性的东西(例如已经查扣了部分财产,或者掌握了拒执证据)。
依法惩戒老赖
第五个问题:被执行人强制执行中玩失踪怎么办
这种情况很常见。遇到这种情况,申请人不必丧失信心,而要和被执行人斗智斗勇。例如,主动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例如,悬赏查找被执行人;如果被执行人有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要及时行使撤销权。另外,如果有对方拒执的证据,可以尝试利用拒执罪自诉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一、民事判决两年未执行怎么办
两种途径,一是自己催讨,二是走法律程序催讨。法律程序的话,首先,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判决书载明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两年;
第二,申请强制执行要交申请书、双方身份信息、判决书复印件等,最好还要提交你掌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二、民事判决的效力
民事判决的效力,是指生效的民事判决在诉讼法上发生的效果。也就是说,民事判决的效力,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民事判决生效的时间;二是生效民事判决产生的法律效果(也称法律后果)。
(一)民事判决生效的时间
我国民事诉讼法所谓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有时也称生效判决。民事判决生效时间分为以下两种情况:一是上诉期届满当事人未上诉的判决。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法律允许上诉的一审判决,在上诉期内当事人没有上诉的,上诉期届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是不能上诉的判决。这类判决包括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所作的二审判决,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不准上诉的一审判决,如适用特别程序作出的判决和适用公示催告程序作出的除权判决。上述判决一经送达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生效民事判决产生的法律后果
一般认为,民事判决生效后产生以下三个方面的法律后果:
1.拘束力
无论是一审判决还是上诉审判决,在其宣告或者送达后,就发生一定的形式效力。即作出该判决的法院,自判决成立后,即受其拘束;以后该法院在同一审级内不得自行撤销或者变更其判决,即使当事人同意撤销或者变更时,也不能变更或者撤销该判决。判决对法院的拘束力是判决的内在属性。为此,各国民事诉讼法都认为,判决成立之后就产生拘束力。
2.既判力
既判力又称实质上的确定力(也有人称为对事的确定力),是指确定的终局判决所裁判的诉讼标的对当事人和法院的强制性适用力。
3.执行力
执行力是指给付判决可以作为执行根据,判决中的权利人在义务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时,有权请求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三、与民事裁定的区别
1、适用对象不同:判决-实体;裁定-程序;
2、适用时间不同:裁定-审判和执行过程中均可适用;判决只用于审判阶段;
3、是否可以上诉不同:一审民事判决(除最高人民法院和非讼案件的判决外)均可上诉;只有三个裁定可以上诉;
4、上诉期间不同:判决-15日;裁定-10日
5、一个民事案件一般只有一个判决,但可以有多个裁定。
6、表现形式:判决-书面;裁定-可以是书面,也可以是口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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