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3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2次会议通过)第一条规定中所指的“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六类人名单,即: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如下: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不少朋友购房时所选择的贷款方式,主要是因为公积金贷款预期年化利率较低,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节省房贷成本。在南京如果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借款人有以下8种严重失信行为,将会被禁贷。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公布,该管理办法将8种个人行为列为“严重失信”,被列入个人严重失信类的8种行为包括:
(1)住房公积金贷款累计逾期期数达到6期(含)以上的;
(2)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信用卡逾期未还清的;
(3)商业贷款2年内累计逾期期数达到6期(含)以上且未出具合理说明的(助学贷款除外);
(4)信用卡近2年内累计逾期期数达到6期(含)以上且未出具合理说明的(年费除外);
(5)近5年内采取违规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获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6)近2年内有严重经济犯罪或对社会公共治安造成危害行为被相关部门登记在案的;
(7)有债务纠纷尚未处理完毕被相关部门登记在案的;管理中心认定的应该进入严重失信类的其他个人信息。
(8)个人近5年内采取违规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获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允许办理所有提取业务。
如果借款人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未还清行为的,只允许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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