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为大家整理了一份民事判决书申请指定监护人的范本内容进行大家的参考中作用的。民事判决书申请指定监护人怎么写?××××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民特号申请人:×××,。(以上写明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申请人×××申请确定监护人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后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称,(概述申请人的请求、事实和理由)。经审理查明:(写明被监护人基本信息、申请人与被监护人的关系、原指定监护情况、拟指定监护人基本信息等事实)。本院认为,(写明撤销原指定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判决如下:一、撤销×××为×××的监护人的指定;二、指定×××为×××的监护人。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判员×××××××年××月××日(院印)书记员×××【说明】 1.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一条制定,供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申请确定监护人案后,认为指定不当的,判决撤销原指定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用。 2.被指定的监护人不服指定,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3.判决书应当送达异议人、原指定监护人及判决指定的监护人。民事判决书申请指定监护人怎么写?上面这一份范本内容里面介绍了基本的书写的方式以及规范内容,主要的就是双方监护人的信息,在说明中我们来了解到了就是在这项文件的确认之后有一个月的时间进行异议的提出,所以超过时效将无法进行申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二百零七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从上属法条看,有足以推翻原判的证据,且知道不超过6个月,是可以申请再审的。
请问:民事判决书已过20多年,发现新证据,还可以申请再审吗?
再审是不能了!因为不只是再审申请早已超过时效,就连刑事追诉期,和民事诉讼时效也已经超过最多二十年的时效了,考虑到以上几个方面,不用说再审已经不可能,其他的也很难启动程序。考虑到如果你发现新的证据,可以通过其他不存在诉讼时效限制的程序提起诉讼维权。(案件有问题私信我)
民事案件已超过时效,如果发现新证椐出现,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可以向做出判决或裁定的上级法院申诉。
只要证据属实,按道理是可以,因为以前的证据不完整,那可以叫做巧帅判决!
应该是可以!这是冤假错案!共产党讲究的是,实事求是!
中国共产党,是中华民族,唯一求真务实,的政党!
是千百万先烈,用鲜血和生命,追求,换来的一个,立党为公,立党为民,的人民民主政党!
应该光耀华夏毎个角落!
目前,国家民诉法规定,不管多少年的生效判决,裁定都可以申请再审,但必须要有新证据,何为新证据呢?即以往已存在这个证据,但一直未发现,是现在才发现的,而且在发现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法院提出申请再审的,符合条件。
这个要看案件性质,如果涉及不动产,提起再审适当维权是可以的,完全推翻几无可能。另外,这类再审一般要请律师,可能成本比较高,因此需要计算再审风险!
个人觉得不可以申请再审因为再审申请有六个月的诉讼时效限制,但是可以提起申诉。
一般是不可以的,出非是杀人放火重大案件除外。
不能申请再审,但可以提起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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