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影响是什么
1、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影响如下:
(1)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2)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3)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二、法院失信人员多久可以恢复征信
1、失信人员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常情况下期限为两年;
2、如果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3、如果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被法院执行后个人征信记录通常会在5年内消除。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征信不良行为终止的,自不良征信行为终止之日起5年内删除不良记录。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一、被法院执行后个人征信记录多久消除
1、被法院执行后个人征信记录通常会在5年内消除。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征信不良行为终止的,自不良征信行为终止之日起5年内删除不良记录。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2、法律依据:《征集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信息提供者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应当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不良信息除外。
第十九条
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采用格式合同条款取得个人信息主体同意的,应当在合同中作出足以引起信息主体注意的提示,并按照信息主体的要求作出明确说明。
二、影响个人征信的行为有哪些
影响个人征信的行为具体如下:
1、拖欠水费、电话费等其他的相关费用;
2、借款人负债过高;
3、借款人申请办理个人贷款违约。
在购车贷款与买房贷款还款额超过借款人的月收入百分之五十,还有信用卡每月还款金额超过借款人的月收入百分之五十一样会被列入不良信用报告系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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