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申请强制性扣押被执行人财物申请书范本如下。
申请人: XXX,汉,X年X月X日出生,住所:XXXXXX
被申请人: XXX,汉,X年X月X日出生,住所:XXXXXX
申请执行依据:XX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200X)XXXX号民事调解书
申请请求:1,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本案执行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判决被申请人应于X年X月X日前支付申请人XX。被告于X年X月X日已支付XXX元,尚有XXX元未支付。被告于X年X月X日又要求原告再次签订协议书并注明已收过其已支付的赔偿费用,且延迟之前规定的最后日期。但如今被告并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完剩下的赔偿费用XXX元。故申请人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赔偿款XXXX元及其利息XXX元(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此致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日期
申请执行人:
被申请人:
(法定**人):
住所地:xx市xx区xx办事处xx村乾龙苑小区1号门面2楼。
申请事项:
1.请求人民****追加被申请人董x为本案被执行人。
2.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诉被申请执行人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工资一案,二0xx年十二月***日作出的(20xx)晋08民终3531号民事判决,确定被申请执行人山西欣正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工资230000元及及违约金(按年利率6%计付,从20xx年1月26日起至款付清时至);支付18位农民工一审案件受理费5230元。
该判决生效后,被申请执行人山西欣正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申请人于20xx年1月向贵院申请**执行,但被申请执行人山西欣正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拒不履行。申请人从人民**获悉,被申请执行人山西欣正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山西欣正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个人独资企业,一人公司,其投资人为董x。
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最高人民**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作为被执行人的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其投资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应予**。”之规定
第二十条“作为被执行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自己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应予**”。之规定,
特申请贵院**追加山西欣正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人董x成为本案被申请执行人。
xx市盐湖区人民**
申请执行人:签名(手印)
20xx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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