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复评申请原因包括:
1、纳税人发生变更。
2、纳税人有重大违法行为。
3、纳税人纳税记录不良。
4、纳税人有重大税收调整。
5、纳税人有重大纳税责任担保情况发生变化。
6、纳税人有重大违反税收法律规定行为。
7、纳税人被处罚或被查处。
8、纳税人发生变化时,纳税人的财产负债状况发生变化。
9、纳税人实际控制人有变更。
您好: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7号),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一)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
(二)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未构成犯罪,纳税信用级别被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处理结论明确的期限期满后60日内足额缴纳、补缴的。(三)纳税人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常户状态的。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