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百度网页搜索“征信中心”,找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选项,然后点击进入。
2、进入后找到“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点击进入。
3、进入后找到”马上开始“,点击进入。
4、进入登录界面后,输入用户名、密码以及验证码,点击登录。
5、登录成功后,进入个人账号页面,在申请信用信息栏目下,勾选信用报告,点击获取动态密码。
6、输入手机动态密码,点击提交。
7、收到身份验证码之后,在获取信用信息页面,勾选个人信用报告,输入身份验证码,点击提交。
8、提交之后,即可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方法如下:
一、可通过3种渠道查询,即现场查询、自助终端查询和网上查询。分别可这样做:
(1)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查询;
(2)将本人身份证放置在自助查询机的身份识别区,通过现场头像核对,待信息比对成功后,系统自动打印个人信用报告;
(3)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已经在全国开通了通过互联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服务。
二、人行拉萨中支征信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别人不能随便查看他人的信用报告,任何机构和个人如果想查看他人的个人信用报告,不仅要符合法律法规的用途,还必须得到被查询人的书面授权。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应的委托公证书。
扩展资料:
个人信用报告包括3方面的信息,即个人身份信息、信用交易信息和个人非银行信息。其中个人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居住信息、职业信息等;信用交易信息包括信用卡、贷款、为他人贷款担保信息等;个人非银行信息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个人养老保险信息、个人电信缴费信息等。
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这里指的5年起点是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而不是从不良行为发生之日起。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目前3种方式可查个人信用报告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