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如何申请网上解除?
1.主动向相关部门申请解除:失信人可以通过官方网站或前往相关部门提交解除失信的申请。
2.履行法律文书义务后申请解除:失信人员在被纳入失信名单后,若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以提前申请解除失信状态。
3.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解除:若失信人与申请人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相应义务,可以提交撤销失信申请。
4.等待自动解除:失信人若符合规定,一般经过2年期限,失信状态将自动解除。
5.向法院申请消除:失信人可通过向法院提出申请,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法院可以决定是否消除失信信息。
根据相关规定,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并非永久保留。若失信被执行人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此外,若被执行人有以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行为,且情节严重,失信名单的期限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总结来说,失信人可以通过主动申请、履行法律义务、达成和解协议、等待自动解除或向法院申请消除失信状态。重要的是,失信人应当积极采取行动,纠正失信行为,以便尽快恢复信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
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正失信信息。
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5、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6、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7、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8、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扩展资料
强制执行内容
1、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股票等财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