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
个人征信出现不良记录会在还清欠款之日起五年后自动消除。
不良信用记录公民在与银行发生借贷行为时,产生逾期还款或者未按约定还款行为时,银行将相关信息递交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将上述行为写入公民的个人信用记录,这样的记录就称为不良信用记录。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入银行不良记录:
1.客户在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或在银行及同业账户(包括住房贷款、汽车消费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信用卡等)状态逾期,或一年内出现一次逾期九十天以上不良记录(即逾期状态标志为“4”)。
2.通过其他征信渠道获悉客户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因违规用卡等行为被列入银行、同业、或征信机构不良客户信息库;
(2)存在作为被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3)有恶意骗取银行资金行为;
(4)正在服刑期间或近7年内曾有过刑事犯罪记录。
3.经发卡行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行为。
4.客户在银行征信系统12个月内曾经出现过逾期60天以上不良记录(即逾期状态标志为“3”)。
如果能保证最低还款金额,只是要加收贷款利息,那样就不算是逾期,也不会有不良记录,不良记录是恶意透支后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
真正的不良记录会有什么后果:
一、影响贷款
如果有不良征信记录,影响银行贷款,特别是像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国有银行,如果个人记录严重的是不给贷款的,特别是个人贷款,影响信用卡审批。
二、影响出行
如果有不良征信记录,之前逾期不还款会被纳入征信系统,个人的出行也会受到影响。比如无法乘坐飞机、火车等;
三、影响就业
很多大公司在你入职前都会对你进行背景调查,如果查到你的不良征信记录,那肯定是没办法入职了;
四、影响家庭
不良征信记录除了对自己有影响外,对家庭也是有一定影响的,比如夫妻双方之间某一个人信用记录不良,那么另一个人想要贷款买房买车,也会被拒绝
失信被执行人撤销与时间无关,如果被执行人具有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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