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天。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开庭公告的删除时间取决于公告的发布机构和具体情况。通常来说,开庭公告会在相关案件审结后一定时间内删除,但具体时间可能因地区和法院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法院对于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等文书的公示期限一般为六个月,因此一些地方的法院也可能将开庭公告的保留期限设置为六个月。
但是,一些重要的案件或有关部门可能会将开庭公告保留更久,甚至永久保留,以便日后查询和参考。同时,互联网上的公告也可能会被其他网站、论坛或社交媒体转载,这些转载可能会一直存在于网络上。
总之,具体的删除时间需要根据当地法院的规定和相关机构的操作来确定。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