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民事案件的送达,有明确的规定,开庭通知、法院判决书、调解书都是法律文书。
2、《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七十八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法律分析:判决书等均会写明生效日期,同时明确判决履行期限,过了履行期限对方不履行的,即可申请强制执行。一审上诉期十五天,过期就生效。二审送达法律文书就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四条可以上诉的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期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日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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