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高消费解除从网上3天能消。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限制高消费三个工作日之后自动解除。在限制高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的。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限制高消费令的。履行完毕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法院是在三个工作内删除失信信息的。
限制高消费是指被执行人不得有以下消费行为: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6、旅游、度假;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9、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上述消费行为。
中文名
限制高消费
类型
法律
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被执行人违反上述规定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行为,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对其中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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