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个人征信新规有:1、按揭贷款、信用贷款没有按期还款;2、信用卡透支消费没有按时还款;3、贷款利率上调后仍按照原金额还款导致还款金额不足部分法院裁决的经济类判决;4、为第三方提供担保时,第三方没有按时偿还贷款;5、欠税、交通违规、手机号停用欠月租形成逾期、水电气费逾期不交或拖欠滞纳金等。
法律依据:《征信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采集。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信息除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履行职务相关的信息,不作为个人信息。
第十五条信息提供者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应当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不良信息除外。
第十六条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第十七条信息主体可以向征信机构查询自身信息。个人信息主体有权每年两次免费获取本人的信用报告。
第十八条向征信机构查询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信息主体本人的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但是,法律规定可以不经同意查询的除外。征信机构不得违反前款规定提供个人信息。
第二代征信系统全面升级,带来四大改进,信息范围更广,更新速度加快,展示形式更加直观,加强个人隐私保护。新版征信报告内容丰富,涵盖了个人的信贷记录、信用卡使用、担保情况、公共事业缴费记录、欠税信息、民事判决、强制执行记录、行政处罚、最低生活保障接受情况、职业资格以及行政奖励等多方面信息。
新版征信系统的九大关键更新,包括征信更新速度显著提升,共同借款夫妻双方征信记录同步,不良征信记录保留期延长,征信报告内容更为详尽,个人信息记录更全面,扩大征信信息来源,增加证件和近期业务信息,担保信息对个人征信的影响,个人信息盗用可以主动标记。这些更新使得依赖征信更新滞后进行贷款申请的策略不再有效,夫妻共借均记录在双方征信,影响离婚后的贷款购房能力,不良记录自结束之日起保留五年,增加了记录的详细程度,个人信息记录包含学历、职业、电子邮箱、通讯地址、户籍地址、家庭成员及近年居住情况等。
新版征信系统纳入电信、水电缴费情况、欠税、民事裁决、强制执行、行政处罚、低保救助、职业资格和行政奖励等信息,推荐自动缴费避免影响信用。新增护照、军官证等证件信息查询,以及最近五次业务的手机号和更新时间记录。为他人担保的信息也会记录,可能影响贷款审批,严重时可能导致个人资产被冻结,限制高消费。在发现个人信息被非法使用时,可以请求在征信报告中添加“反欺诈警示”,并提供联系方式,帮助贷款机构在审批时进行风险评估。新版征信系统在提升信用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的同时,加强了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为个人信用管理提供了更为完善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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