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结案后怎么消除
失信被执行人,结案了名单,一般依当事人申请,受理申请后3-5个工作日可以删除。
欠债还钱,只要失信人履行债务后,当事人便可以申请将其失信名单删除。一般法院经审查,任务为申请符合规定,会按流程审批删除,确定删除到删除,大约1-2天即可办完。
依据《若干规定》第七条,失信被执行人有以下三种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人有关信息从失信名单库中删除:
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条件: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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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法律主观:失信被执行人取消方式解析:
1.若被执行人已全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相关案件,失信被执行人身份即可消除。
2.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并且义务人已按照和解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完毕义务,也可申请取消失信被执行人标签。
3.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出现,可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这种情况下,一旦特殊情况消除,执行程序将恢复进行。
4.如果执行程序中出现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人民法院有权裁定不予执行,从而终止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执行措施。
5.在审判监督程序或破产程序中,人民法院依法可以裁定中止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执行。
6.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失信信息可被移除。审查期限通常为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
7.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若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多次查询被执行人财产而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并且申请执行人或其他人未能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也可取消失信被执行人身份。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明确规定,在采取法律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若被执行人仍无法偿还债务,应继续履行其还款义务。若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可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恢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等措施,以促使其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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